危險廢物污染防治情況說明:
本公司生產運行中,甲醇回收母液蒸餾過程產生的蒸餾釜殘、氯化鈉精制回收產生的釜殘、污水處理站所產生的污泥以及車間尾氣處理裝置的廢活性炭、固廢處置中心產生的的飛灰和爐渣,均為危險廢物。其中,蒸餾釜殘暫存罐內臨時存放,回收釜殘和廢活性炭存放在危廢暫存間臨時存放,與污水處理后的污泥送廠內自建焚燒爐焚燒處理處置和在生產與焚燒處理不匹配的情況下委外。廢包裝袋、爐渣和飛灰產生后暫存于危廢貯存間,委托有資質的公司安全處置。
發布日期:2023-04-28